《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线

游光掠影

作者:绿毛水怪

发布于2024-02-21 16:54:59 +订阅

  为求自保或见义勇为导致施暴者重死甚至致伤,是否属于防卫过当?

  《第二十条》算是春节档电影中,唯一一部让我觉得电影本身的缺点并不重要的。即便它存在成分赘余的问题,但其想向观众传达的内核实在让人受益匪浅。

  不知大家是否18年于海明夺刀反杀龙哥的案件?

  在尚未宣判审讯结果之前,网友对于此事的看法各执一词。

  有网友认为这属于“正当防卫”,虽然龙哥被砍死,可那是因为于海明先遭受到致命伤害,过于紧张害怕的情况下才出手自保的。也有些网友认为这是“防卫过当”,前面确实是处于自保,但后面龙哥都放弃施暴了,依旧动手就是“故意伤害”了。

  此案件后续法院称此为“正当防卫”,符合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于海明无罪释放。

  之所以提到此案件,是由于电影《第二十条》中涉及到三个刑事案件都与正当防卫有关,它就是希望向观众普及刑法第二十条,帮助观众更好的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在观影后提出的正当防卫的“难题”与“破题”中明确表示:这类案件中,如果防卫行为正当但是结果不当,或者防卫得为不当但结果正当,那都不属于防卫过当,而是正当防卫。

  有的观众在看完电影后,依旧会觉得王永强一家并不是正当防卫,从这就能看出该部电影所传达信息的重要性,简单来说就是普法的重要性。

  简单的普法是枯燥乏味的,各种专业术词对于非本专业人士理解起来必然痛苦,但电影很好的通过三件起因不同,环境不同的事件来帮助观众理解刑法第二十条。

  影片中有三个案件,根据事件的贯穿性可分为一个主线和两个支线。

  主线是王永强反杀村霸的案件,起因是农民工王永强与郝秀萍夫妇由于家境贫寒,为了给患有先天聋哑的女儿治病不得已跟村里的恶霸刘文经借了高利贷。

  因为还不上钱,村霸刘文经多次对其实施暴力,并侵犯了王永强的妻子郝秀萍后施施然离去,王永强忍无可忍动手还击。

  刘文经威胁要拿刀砍死他,王永强出于自保用剪刀捅了刘文经二十六刀,导致其不治身亡。

  从法律上讲王永强的行为若是为了制止刘文经拿刀,那就属于正当防卫,但警方并未在刘文经车里发现刀的存在。这导致王永强捅死刘文经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

  能否找到刀成了突破该案件的重中之重,而刚调来检察院挂名的男主韩明家中也摊上了事。

  韩明的儿子韩雨辰高考在即,却因在厕所撞见校园暴力见义勇为,打伤主任的儿子也就是霸凌者张科。主任“通情理”说让韩雨辰道个歉翻篇,但韩雨辰表示自己没错,拒不道歉。

  另一个支线则是韩明几年前处理过的一个案子,流氓在公交车上猥亵女乘客,作为司机的张贵生立马上前制止,情急之下把流氓给砸伤了。

  在处理该案件时,种种原因将其定性为故意伤害,张贵生蹲了三年牢出来丢了工作,心里更是不服,这些年一直在上访,韩明只得一次次劝回。

  三个案件分别讲述了生活、校园、工作中,不同场景不同人群可能面对的相同遭遇,探讨着人在遭遇危险之时是否有勇气反抗,在见到不公之时是否有勇气见义勇为的可能性。

  电影用一条主线串连起两条支线,搭配韩明一家的生活日常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电影处理非常好的一点在于线多但不乱,相互穿插但又不会混淆,观众能很清晰的将案件独立开来看待,不会出现转场突兀,让观众情感体验戛然而止的情况。

  按理来说,同普法相关的影视作品都是严肃沉闷的,但该部作品却是笑点和泪点并驾齐驱。

  泪点方面自然不用多说,影片的事件都离观众的生活很近,很容易让人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校园暴力、见义勇为抓流氓不难在网上看到报道。

  主线虽说离大部分人比较远,但“龙哥案”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当年掀起轩然大波的“唐山打人”事件也不过两年而已。

  即便没有亲身经历过,但在看到相关资讯时总也会忿忿不平,想要顺着网线爬过去惩治一下那些施暴之人,有了这份心思,在看电影时便不会觉得毫无波澜。

  此外,演员的演技也非常有感染力,在赵丽颖所饰演的郝秀萍为了保护自己和女儿,为了让丈夫沉冤得雪,自己宁为玉碎跳楼时,她表现出的神情就让观众真切的感受到悲愤。

  笑点则主要来源于韩明家的那些鸡毛蒜皮,雷佳音饰演的韩明是那种贱了吧唧的闷骚类型,各种左右逢源看人下碟,还是个嘴碎子。

  马丽饰演的李茂娟则是个心直口快,做事风风火火的家里一把手,两人对戏颇有刘能和他媳妇过日子的既视感。他两凑一起恰到好处的缓解了案件的严肃,给人一种家庭喜剧的松弛感。

  不过,在两人拌嘴戏份的长短处理上并没有做好,笑点固然重要,但太过单一也有些乏。特别是两人吵架戏份的分贝是略高的,片段过多会给人很吵闹的感觉,闹腾但不一定喜庆。

  除却韩明和李茂娟的拌嘴戏份给的过多外,有些细节上的呈现也并不合理。

  单检察院审判王永强一家的案子时的主观定位而言,初始除了女检察官吕玲玲坚持是正当防卫外,包括韩明在内的其他人都认为这么判没问题。

  后面是郝秀萍逼不得已跳了楼,韩明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情,恰逢刘文经想砍人的刀搜查到了,也有了村民证词,韩明才幡然醒悟找检察院领导说希望改案件定性。

  问题就出在,案件发生已经半年了,期间检察院难道什么都不做?只靠郝秀萍跳楼说服大勇有了证词,才终于在河里摸到了刀,才得以翻案。敢情非得郝秀萍跳了楼才行?

  此外,韩明找到领导翻案时,领导说的话也让人觉得不能理解:我国以前有几十例类似的案子,都是判的故意伤人,你现在这个案子如果判正当防卫,就是在挑战我国法律。

  或许影片是想借此讥讽些什么,但不应该是从检察院的领导口中说出的。

  如果只是普通的检查员这么说,可以说是此人刚出社会觉悟不够,对刑法的理解不到位,但他身为领导说出这样的话很难不让人怀疑检察院的权威性。居其位不懂其位?

  虽说是存在细节上的处理不当,不过电影整体的表现还是非常不错的,欢笑和眼泪齐聚,最主要是很好的为观众普及了刑法第二十条,很是值得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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